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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及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14 16:00:20来源: 作者:阅读: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更新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26号),以及2023-2024学年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需求,现开展我校数据采集工作。工作要求及具体说明通告如下。

一、  采集安排

1、采集时间

本次数据采集时间为1015日至1031,因数据表有先后顺序,请根据附件1中各表截止时间按时提交数据。

2、填报分工

数据采集涉及单位有:组织部、团委、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合作处、资产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及各二级学院。

其中,团委、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等单位另需提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文字支撑材料,文字材料主要围绕本单位服务本科人才培养情况,体现2023-2024学年工作业绩和亮点、标志性成果、存在问题及拟解决的方案等。

  二、工作要求

  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的重要数据来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单位负责人要统筹协调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2、数据填报员要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参照填报指南中的指标内涵解释进行填报,不得超范围统计或弄虚作假,单位负责人做好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全面准确。

为便于数据填报交流,各单位填报员于1015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数据采集填报微信群。

联系人:刘欣(6393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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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