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4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为更全面展现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需部分单位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现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
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对外联络处、图书馆及各二级学院
二、材料内容
在2021-2022学年,本单位围绕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出台了什么措施,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什么样的成绩,文字不限。教学单位应突出在教学改革创新方面有什么独特做法,取得什么样的重大成果。
三、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把相关材料发送到xyliuxin@vip.163.com
联系人:刘欣 6393892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2年11月4日